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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花璇水铃兰番外(下) 文 / 一襟晚照

    我犹豫了一下。水铃兰在清醒时怎么也说不出口的话,对她来说应该是很重要的秘密,只有在酒醉的时候才会吐露出来。但也不会是什么大事,小儿女的情情爱爱,我好歹是她的好朋友,听听也无妨。

    “璇姐姐,我其实”

    水铃兰即便已经醉得不轻,想要说的话似乎还是不能脱口而出,挣扎了许久,才咬牙断断续续地说出来。

    “我那时候逃婚,并不是因为家里给我安排的亲事不好亲事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我我,我不喜欢男子是那种不愿意嫁给他们的不喜欢,所有男子都一样我喜欢的,是女子璇姐姐,我知道这很恶心这不可能但我还是我不想嫁人,只想和你”

    她这段话说得语无伦次,颠三倒四,说了很长的时间。到最后的时候,眼神里带着浓浓的醉意,朦朦胧胧地望着我。

    “璇姐姐你明白么?”

    我在这期间没有打断过她,一直目瞪口呆地坐在那里,心里像是掀起了无数的惊涛骇浪。

    我自然听得懂她在说什么。天璇教里面什么稀奇古怪的人都有,也不乏男人喜欢男人的断袖,我手下就有一对护卫。不过天璇教在江湖上号称魔教,里面的人十个有九个不受世俗礼法束缚,断袖也照样光明正大,堂而皇之地处在了一起,教里众人早就见怪不怪了。

    有喜欢男人的男人,自然就有喜欢女人的女人,这并不是不能理解。

    不过,男人和男人的断袖常见,女人和女人我倒是真的从来没有见过。也许是因为这个世界,对女人本来就更加苛刻得多。她们即便有这种特殊喜好,也只能永远深深烂在心底,连说都不敢说出来。

    难怪水铃兰要逃婚,我还以为是她的家里给她安排了一门糟糕的亲事,没想到竟然是因为这个原因。即便换成是我的话,在清醒的时候,我都很难开口向别人说出这种事情。

    我还是把她的苦恼想得太简单了,这比情伤更加麻烦。情伤终有一天可以痊愈,也能期望着遇到更好更值得爱的人,但水铃兰她连这点期望都没有。

    水铃兰望着我,因为酒意的上涌,那双秀丽的眼睛更加朦胧不清。然而其中却有滚烫灼人的光芒直透出来,像是在茫茫大雾之中也无法被遮掩住的炽烈火焰,仿佛要把一切燃烧殆尽。

    “璇姐姐你你有没有可能也喜欢女子?”

    我看清了她的眼神。

    她喜欢的是女子,而她跟我在一起待了这么长的时间

    我知道她想要说什么。

    我并没有觉得恶心或者厌恶,只是极其不知所措,带着隐约的恐慌,下意识地朝后倒退了一步。

    她对我抱着这样的心思,我要怎么办?

    我曾经爱上晏染,那时候我一直以为他是个男子,尽管后来才知道并不完全是,但那时已经爱得惨了,他有什么缺陷都可以不在乎。而且至少他的心理和外表都是男性,我可以把他当做一个只是身体上有异样的男子,跟女子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我很清楚,我喜欢的是男子,至于女子我一直把水铃兰当做好朋友,好姐妹,却绝不会有像她一样的心思。

    我答不出话来,但水铃兰从我的神态和动作里,分明已经明白了我的回答。

    她的脸上本来因为醉酒而一片潮红,此刻却像是一下子褪尽了血色,只剩下死灰般毫无生气的惨白。她也朝后倒退了一步。

    “对不起”

    她惨然一笑,酒像是已经完全醒了,那笑意极尽凄凉。我看见她的身体在剧烈地颤抖,微微地缩着,整个人仿佛比刚才小了一半,似乎恨不得缩小成一粒尘埃,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她一转身,朝酒楼外面跑去。

    我本来应该拦住她,但只朝前走了两步,便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一只手还未举到半空,竟然伸不出去。

    我现在去叫住她,今后又要怎么面对她呢?

    在她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之前,我们相处得很好,我也很喜欢她。但现在她把一切都说了出来,我已经无法当做什么也没听到什么也不知道,再用对待朋友和姐妹的态度来对待她。她想必也是如此。

    两人再见面,只会徒增尴尬。

    这段情谊,变了一种味道,就意味着恐怕已经走到了尽头。

    我们在一起走遍崇山峻岭,览遍长川大河的这半年,明明如此美好,现在却只能成为回忆,埋在各自心中。

    其实,如果她什么也不表露出来,就像以前一样,一直这么下去,我不想嫁人,她也不想嫁人,我们也许还能继续在外面游山玩水、逍遥自在很长时间。

    但这是不可能的。她迟早会隐瞒不住,而我也迟早会发觉她的端倪,这一天总会到来。她也许就是清楚这一点,所以借酒壮胆,鼓足勇气赌了一把。

    结果赌输了。

    我一个人失魂落魄地回到客栈,现在还只是下午,天色都没有黑,我却一头倒在了床上。

    我很难受。

    水铃兰她应该比我更难受百倍吧?

    我还有天璇教可以回去,而水铃兰无处可归,也没有什么可以依靠的人,我甚至想不出她就这么一个人离开,还能去什么地方。

    但其实,我们是一样的孤独。

    我在床上不知道躺了多长时间,客栈外面传来嘈杂的人声,像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当时我就看到她骑马一路狂奔过去,可吓人了,这不,果然出事了”

    “我想起来了!我早上的时候看见那姑娘进过你们客栈!”

    “这姑娘好像是和另一位姑娘一起来的,那姑娘现在还在客栈中呢”

    我打开了客栈房间门,正迎面碰到一群人正朝我这边赶过来,领头的客栈小二一看见我,立刻叫起来:“对对!就是这位姑娘!”

    我心底升起一种强烈的不好预感,问道:“出什么事了?”

    客栈小二一脸焦急地道:“姑娘和早上那个一起来订房间的穿浅绿色衣服的姑娘,应该是朋友吧?”

    我的心脏开始猛烈地砰砰跳起来:“是,怎么了?”

    客栈小二一顿足:“那姑娘姑娘赶快去看看吧,那姑娘骑马到城里的飞虹桥边,大概是马蹄踩上路面上结的冰,滑倒了,连人带马摔了出去,现在已经唉!”

    我全身的血液也像是结成了冰。

    跟着一群人,冲到锦州城内的飞虹桥边。飞虹桥是一座坡度很陡峭的拱桥,以青石板砌成,现在数九寒冬,桥面上结了厚厚一层冰,十分容易滑倒。来往行人步行都要小心翼翼,骑马的绝大多数也要下马行走,纵马从这么光滑的冰面上疾驰过去,简直就是活得不耐烦了。

    飞虹桥下落满积雪的河岸上,围着一大群人,正在对中间的什么指指点点。我挤开人群冲进去,在雪地上见到了一匹摔断了脊梁,已经奄奄一息的枣红马。旁边不远处,是另外一个身穿浅绿衣裙的女子身影,正一动不动地躺在雪中,身上落满了厚厚的积雪。

    我恍恍惚惚地走过去,把她从雪地上抱起来,她的脖颈软绵绵地朝下垂去,弯成一个无力的弧度。

    我扶起她,看见她的脸上,有两道白色的冰霜。划过脸颊,一直挂到下颌处,在半明半暗的暮色和飞虹桥边刚刚亮起来的灯火照耀下,折射出清冷凄迷的光芒。

    那是她的泪水凝结而成。

    风渐起,大雪漫天。

    那之后,我带着水铃兰的骨灰,回了一趟天璇教总坛。

    我把教主的位置传给教中最得力的一个下属,然后便宣布彻底脱离天璇教,并且金盆洗手退出江湖,再不过问江湖上的事情。

    后半辈子,我大约就是继续和水铃兰一起,走遍我们以前没有走过的天涯海角。

    这段旅途,我本来是打算一个人走的,然而在从五指峰上下来后不久,我碰上了一个年轻男子。

    他也是一副江湖游子的打扮,骑着马带着行李,戴着箬笠披着蓑衣,颇有风尘仆仆之意。走到我面前的时候,掀起斗笠露出一张眉清目秀的脸,向我询问这附近可有投宿的地方,态度很客气,声音也很好听,身上自有一种文雅温润的贵族气质。

    我给他指了路,他问道:“兄台可是也要远游?”

    我已经退出江湖,不想招惹是非,现在做的是男装打扮,脸上也带了人皮面具,就是一副普普通通的容貌。

    我说:“正是,我要去西边。”

    他笑道:“那巧得很,我也要西行,同是天涯浪迹人,既然顺路,不如结个伴一起走怎么样?”

    以前如果有年轻俊秀的男子在路上向我搭讪,我大都会顺竿子上去调戏两句,要是有心怀不轨的就恶整一顿,至于脸皮比我薄的,多半在我风情万种热情主动地贴上去的时候,就已经被我吓跑了。

    但现在我已经没有了这种心情,而且对于这个男子,我似乎莫名地有一种好感。也许是因为现在我穿了男装又易了容,对方肯定不是冲着我的姿色来的,让人感觉舒服些。

    我们并骑而行,我问那个男子:“你往西走,是要去什么地方?”

    男子摇摇头:“我并没有某个特定的地方要去,不过是想游历天下,游山玩水罢了。兄台呢?”

    我下意识地摸了一下带在身边的骨灰瓶:“我也没有,只是我有一个好朋友,生前想亲自去看看游记上写的众多风景胜地,我现在带着她一起去,满足她这个愿望。”

    男子叹息一声,赞道:“兄台真是情义深重。”

    我们一路同行,一直到进了原本属于西陵的地界,现在这里已经是东仪的国土了。

    这一路过来,我已经知道了这男子的名字叫蓝凌,是夏泽人,他也知道了我是女扮男装,以前是江湖中人,现在已经不再是了。

    其他的蓝凌不愿意明说,我们都是有过去的人,我也不会贸然把自己的情况原原本本地告诉别人,自然同样不会追问。

    不过,看蓝凌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文雅气质,应该是出身于王公贵族之家。他的年纪看过去大约在二十五六岁的模样,也不算翩翩少年郎了,眉宇间隐隐有一种深远之色,想来应该是过去有一段故事,才会像现在这样孤身一人在外游历。

    我们相处得很好。蓝凌当真是我见过的最温柔最细心最斯文有礼的男人,爱干净,会做饭,心灵手巧,脾气又特别好,跟我这种大大咧咧的性子正好相反。

    我常常笑他,这性格能甩随便哪个温柔贤惠的女子几条街,他以后要是娶了老婆,他老婆一定过得很幸福。

    蓝凌每一次也是笑:“我还没娶过老婆,你既然这么中意的话,那你嫁给我怎么样?”

    开始的时候我都是当他开玩笑,但次数多了,我渐渐发现,他尽管语气像是玩笑,但目光都是认真的。

    越是一路同行过来,我越来越能感觉得到他对我的感情。

    我竟然也渐渐开始真的考虑,如果我嫁给他的话,会怎么样?

    蓝凌是我很喜欢的那一种男子的类型。虽然不会武功,但我自己的武功已经够高了,不指望他在我上头替我撑着,甚至完全可以不用担心他欺负我。我可以预想,如果我们在一起生活的话,尽管平平淡淡,但一定会过得很温暖踏实。

    温暖和踏实,是我现在最缺少的两样东西。

    人终归不是浮萍,一直孤身一人在外游历,总会觉得寒冷漂泊,无根可依。但如果有另外一个喜欢的人一起同行,就不会有这种感觉,就好像以前我和水铃兰一起游历一样。

    而且,不管是不是在外游历,我都冷了太久太久了。

    很想有一个人的怀抱可以躲进去,很想有一个家可以属于我,很想在寒冷黑暗的夜里,风雨夜归的时候,有一间暖融融点着灯的屋子可以叩门而入。绿蚁醅新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尽管我现在对蓝凌也许还谈不上是爱情,但我这辈子最深最炽热,最轰轰烈烈的爱情,已经在我的青春时代,尽数耗在了晏染一个人身上。

    人已经成长,作为少女时的那种感情,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再重来。时光残酷,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在我们到一个小镇上的时候,我们在一个小酒铺里停下来歇脚,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蓝凌。我对他很有好感,现在能做到的,就是愿意为他付出忠诚,对他托付未来,至于将来会不会有爱情,这只能顺其自然。即便实在没有爱情,在一起天长日久地相处多了,也有不可替代的深厚感情。

    他若愿意接受的话,我就真的嫁给他。

    蓝凌听完后,似乎是早就预料到我会这么说,微微一笑。

    “阿璇,能在一起平静温淡地厮守一辈子,这已经很不容易了。世间多少有缘无分之人,尽管彼此间爱得天崩地裂生死不渝,却连这一点都不可得。”

    我也笑起来:“这倒是真的。听你的这语气,你也有过爱而不得的经历?”

    蓝凌点点头:“有啊,不过我们今晚还是别提往事了,你答应嫁给我,这是高兴的事情,应该庆祝才对。”

    他说着便把酒铺老板叫过来,要了一坛酒,给我倒上。

    “你喜欢的梨花白,只是这里的酒铺太小,应该不是多好的酒,将就一下吧。”

    我颇有点诧异:“你怎么知道我喜欢梨花白?我好像没跟你提过吧?”

    他只是笑而不答。

    ------题外话------

    看不懂蓝凌是什么情况的,去百度一下太子妃升职记的主角,就知道咋回事了

    快到月底啦,照例准备好车票以备老司机检查,下个月应该就要完结了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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