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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书库 > 凰权至上:凤栖吾

117凤凰(5) 文 / 古月清风风

    凤熔伸手擦了擦她眼角的泪,“栖栖,你已经回家了,不要再怕了。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都有熔哥哥在。”

    凤栖只觉那手掌玉润光滑,指尖温热,碰在她的眼角,好似春风拂面,心便安定了下来。

    也是过了很多天,凤栖才知道当时甩袖而去的玄衣女子正是凤王的第二个凤后蛊婧绫。

    而那三个红发红眼的男人,正是蛊婧绫生的三个儿子,是小公主的三哥凤煊、四哥凤烆,给她擦眼泪的是九哥凤熔。

    那个劝架的蓝衣美人则是凤王的第三个凤后伽萱,她为凤王生了两个儿子,正是小公主的六哥凤翎和八哥凤翀,都是蓝发蓝眼。

    凤栖看着满屋子五颜六色的美人,只觉身在梦中,恍恍惚惚,有些不真实感。

    她在心里忍不住感叹了一句,小公主的便宜老爹还真是艳福不浅,左拥右抱的,简直就是古代帝王一般。

    凤栖看着凤王,那叫一个羡慕嫉妒恨啊,心里想着,什么时候我也能找几个貌美的夫君啊?不要多,跟凤王一样,四个就行,嘿嘿,做人不能太贪心。

    正当她在心里YY四美环绕的美好生活时,眼前闪过一个五颜六色的漂亮少年,花影重重的衣,毓秀繁华,倾国倾城。

    唇红齿白的少年好不容易挤到床前,身体紧挨着凤芷,委屈巴巴地看着凤栖,闪烁着琉璃一般的大眼睛,“姐姐,你可还记得我?我是凤郦啊,你的亲弟弟!”

    凤梨?!凤栖一个没忍住,笑了出来,你咋不叫枣泥呢。

    凤郦见她终于笑了,也跟着兴奋起来,琉璃般的大眼睛被身上的衣服映衬着,闪烁着五彩的光,像是阳光下的七彩泡泡。

    少年兴奋地手舞足蹈,嘴里还在喊着,“看到了吗?看到了吗!我就说姐姐最爱的是我,只要看到我,她肯定会开心!哼!”

    说罢,他傲娇地仰起头,好似一只耀武扬威的孔雀,十分嫌弃地看了看身后一排的男人。

    凤栖有种想要捂脸的冲动,这二货不会真的是她弟弟吧?

    虽然极度不想承认,但是没错,这确实是小公主如假包换的亲弟弟,一个娘胎里生出来的。

    凤郦比小公主小了整整两千岁,现在还是只毛都没长齐的傲娇小凤凰。

    对于这个整日里叽叽喳喳,衣品画风很另类的弟弟,凤栖实在是又爱又恨。

    不开心的时候,他会逗你开心,开心的时候,他比你更开心。没事的时候,啰哩吧嗦,有事的时候,更是滔滔不绝。

    凤栖曾一度处于崩溃的边缘,想要拔了他的鸟毛,把他扔到荒无人烟的山头。

    少一些喧噪,多一些宁静,世界会更好。

    这便是凤栖初初醒来时发生的事,一家人挤在她的床前,上演了一出喜相逢的大团圆戏。

    一个爹,四个娘,九个哥哥,一个弟弟,这豪华阵容,世间难寻。

    凤栖心中暗暗想着,估计她都能排进奇葩穿越人士的行列了,就这家世,绝对杠杠的。

    家里如此热闹,习惯了也还好,但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还有三四五六只乱七八糟的找上门?!

    小公主到底是什么体质?又是在哪里招惹的那么些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

    难怪家里人一听说她要离家出走,一个个都是惊慌失措的模样,肯定是怕她出去招蜂引蝶。

    出去一趟,身受重伤回来就算了,还招惹那么些人上门,不得不说,这个凤族的小公主真是个不省心的小家伙啊。

    凤栖心中暗忖,还好,我比较听话,从来不会去招惹些乱七八糟的人。

    若干年后,当她想起一切,记起这句话的时候,只觉脸上火辣辣的疼,那脸打的叫一个啪啪啪!

    首先找上门的是只鸟,对,没错,确实是只其貌不扬的鸟。

    那鸟自称是她的患难之交,见到她的时候,头顶还竖着一根毛,那叫一个声泪俱下,生动逼真,简直堪比好莱坞明星的演技。

    说什么一起剥过豹子的皮,一起河里摸过鱼,同心协力打过怪兽,还携手共建了和谐家园。

    和谐家园?这话听着怎么那么现代化?

    凤栖盯着眼前头顶红色鸡毛的怪鸟,脸上满是怀疑的神色,难不成这鸟也是穿越来的?

    更让她大跌眼镜的是,这土不拉几的红毛鸟竟然还会吟诗!

    初见面时,那红毛鸟张口就是一句,“正是南山好风景,花开时节又逢君”,引得凤栖刮目相待。

    她在心中暗忖,难道是同道中人?这诗一听就不是这个时代的,要不对个暗号?交换一下眼神,确认一下身份?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深夜守坟茔。”

    “天灵灵,地灵灵,衷心可鉴谕神明,百鬼莫夜行。”

    咦?这么难的都能对上,居然对的还像那么回事,难道真是穿越人士?要不再试一试?

    “天苍苍,野茫茫。”

    “一树梨花压海棠。”

    纳尼,居然对的很工整,有木有?!

    “问世间情为何物。”

    “两岸猿声啼不住。”

    哦,果然深知诗歌对仗工整,有几把刷子。

    “人生自古谁无死。”

    “早死晚死都得死。”

    果然是鸟不可外相,内藏乾坤啊。

    “春宵一刻值千金。”

    “绝知此事要躬行。”

    吼吼,真的是同道中人。

    要知道这些具有哲理的诗歌,可是她和死党馒头对出来的。

    暗号已对上,接头完毕,以后就跟着自己混吧,在这人生地不熟的上古时代,难得遇到一同道中人啊。

    而且不管怎么说,她既然占据了小公主的身体,就要接收她的朋友啊。

    凤栖拍了拍他的小肩膀,被描述为红毛怪鸟的当扈激动地泪流满面,仰天就是一声鸟叫,那叫一个千山鸟飞绝!

    经过一百零八次偷偷观察,大胆假设,小心取证,最后证明,这个头脑发热的小红鸟儿,并非穿越而来,只是会吟几句乱七八糟的诗,想来曾经有什么奇遇吧。

    这边刚刚接收了一只喜欢炸毛、爱爆粗口的小红鸟,那边就来了个弱柳扶风的娇美人,真的是韵致楚楚啊。

    初见时便觉惊艳,美人着一袭胭脂色的衣衫,密密麻麻满是透明的亮片,好似鱼鳞一般排列整齐,在太阳下闪着细碎的光。

    亮片结合处缀满珍珠,随风摆动时,好似海风吹起浪千尺,伴着玲珑珠玉声,那般层叠复层叠,真的能亮瞎人的眼。

    美人一头银色的长发,如根根细丝,柳絮般纷飞,发顶配以白色的羽毛,随风而动,风过梧桐。

    他就那样款款走来,穿花拂柳,地上却好似有朵朵水莲绽开,步步生花。

    凤栖当时便看楞了,眼中惊艳之色不绝,看着他的时候,感觉整个世界只剩下他一人。

    她从未见过哪个男人可以把胭脂色的衣服穿的那么美,不但没有丝毫女气,反而给人一种天生便该如此的错觉。

    仿佛天上地下,只有淡淡的胭脂色才与他最相配,就像他眼角轻浓的泪痣。

    美人有一双漂亮的琥珀色眼瞳,似琉璃般通透,就那般看着她时,仿佛时间都静止了。

    凤栖整个人都酥了,再也不能思考,直到耳边传来绵柔的声音,“公主,可还记得西海的文鳐鱼?我来找你了。”

    What?这口气怎么听起来怎么有些暧昧啊?难不成他是小公主以前的情郎?

    不是说小公主没谈过恋爱吗?不是说小公主已经有未婚夫了吗?

    这位美人又是谁啊,该不会是小公主偷偷欠下的风流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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