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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重夏轻舅 文 / 狄雨秋

    听孟教授这么说,让夏小天倒是意外了一下,微微偏头扫了那年一眼。

    “不是我!”那年举起手,表示自己的无辜,“我除了说想介绍‘一位’高徒给您,我可没有提过名字。”

    “我有生之年能看到你小子举手投降,还真是新鲜。”

    孟教授看着那年乐。

    “我是听你们学校的教授说的,说自己有一个得意门生,叫夏小天。”

    不仅人长得美,还聪明,悟性又极强,简直就是天生的外语料子。

    这些他自然没说。

    那家伙跟自己吹牛的时候,还一副唏嘘的样子,说他因为不带研究生,没有高徒继承衣钵可惜了,要不还要跟他的徒弟比一比呢。

    哼!

    他今年就回来带带,让他看看!

    “教授谬赞了。”

    夏小天着实不太擅长应付这种场合。

    除了不疼不痒说些客气话,她也没了其他对策。

    “舅舅,能让我们先进去吗?”

    那年看夏小天站的笔直,放在她腰肢的手感觉到她的僵硬。

    看来我们夏女神,也知道什么叫“紧张”啊!

    他在心底暗笑,却不敢说出来,开口帮她解围。

    “嗯,进来吧。”

    孟教授对夏小天的第一印象:有点呆。

    现在的印象是:端庄大方得体。

    也,确实好看。

    美的那种。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他很自然就将夏小天和伊丽莎白泰勒联系到一起了。

    果然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看自己这个万年不动如山的外甥现在的样子,可见一斑。

    *

    “舅舅,你是不是有点喧宾夺主?”

    那年和夏小天进入到客厅,三个人一起坐在沙发上,夏小天不说话,那年调侃起自己舅舅。

    “哼!”

    孟教授见有外人在,没有接那年的话。

    眼下这个女孩,听说是要到B大读研的,十有八九就是自己的高徒,在徒弟面前,矜持还是要有几分的,即便这个徒弟可能是自己的外甥媳妇。

    “夏小天同学,这学期你有什么规划?”

    孟教授越过那年直接跟夏小天攀谈。

    那年乐了,“我这是被忽视了吗?”

    “知道就好,去给我倒杯茶。”

    孟教授嫌那年碍眼,要支开他,“你这房子没事买这么大,找个东西都费劲。”

    真不明白姐姐这个独生子,说要自己住,结果买个够一群人住的房子。

    “行,识时务者为俊杰。”

    那年看了看夏小天,对方点头首肯,他才起身给舅舅去倒茶。

    客厅里一度剩下孟教授和夏小天两个。

    “我这个学期的重点主要还是在准备考研上,另外,我们系一位对我不错的教授手里有一个翻译项目我有参与,开学需要收尾。”

    夏小天语速适中、语气舒缓有序,不卑不亢跟孟教授介绍自己的初步计划。

    “其他事情还没想好,毕竟下学期末就要考,一切还是以考试为重。”

    聊到自己擅长的事情,夏小天明显放松许多,整个人也散发出一种自信。

    C大的尖子,也不是白给的。

    孟教授在心里赞叹。

    “听说你当年的分数是可以来B市读B大的,却为什么去了C大?”

    C大也不是不好,可是比B大,却是不如。

    “我数学不好。”

    夏小天避重就轻。

    “嗯?”这次换孟教授没听懂。

    数学不好和去B大读外语系有什么关系?

    “我以为我考不上。”

    夏小天依旧面色从容,不过,从厨房端了茶出来的那年没有错过她指节的泛白。

    “舅舅,没想到查户口你也擅长。”

    那年将茶杯放下,倒了两杯,拿起其中一个递给夏小天。

    孟教授原本看到那年拿起杯子,以为是递给自己的,没多想便伸出手。

    谁知,他居然是递给夏小天的。

    尴尬收回手,瞪了那年一眼,自己不动声色拿起桌子上另一个杯子,鼻子里发出“哼”的一声清晰可闻。

    那年觉得舅舅好笑,不过没有戳破,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夏小天假装没有看见,不过脸却是红了的。

    这个人,先递给她,让她不知道作何反应。

    总不能他给了她,她再递给教授,这不是更伤人?

    客厅一度陷入一种窘迫的安静。

    “咳咳。”

    孟教授率先打破这种尴尬。

    自己快五十岁的人了,不能跟孩子一般见识不是?

    他是这么安慰自己的,虽然还是很怄。

    努力压抑住对外甥的不满,他继续问夏小天:

    “有没有兴趣来考我带的研究生?”

    “荣幸之至。”

    夏小天的反应依旧礼貌而不失端庄。

    孟教授挑眉,“你知道每年有多少人找我带吗?”

    外甥连找的女朋友都跟他似的,让自己非常有挫败感。

    “知道。”

    “哦?”

    言外之意:你怎么反应这么平淡?

    “不过我想,与其现在对您千恩万谢,倒不如之后用行动来证明,您因为那年选择我却是无意中捡了个宝。”

    有什么好兴奋的?

    那年的舅舅,要是不选自己当学生,不用她开口,那年第一个就会站出来了。

    “哈哈哈哈哈!果然聪慧过人!”

    孟教授爱才惜才这点,是每个搞学术的人身上的共同特征。

    现在他看夏小天还真是多多少少有了那么一点“捡到宝”的感觉。

    “那当然。”

    那年自觉被忽视太久,见机行事,找回主场。

    “走吧,孟教授,恭喜你收徒,请你吃饭。”

    “哼!”

    孟教授还没忘了刚才这小子先给女朋友递茶的事呢。

    “不去!我晚上有饭局!”

    夏小天暗笑,看来那大神家里人,都……嗯,挺记仇的。

    “那我送你。”

    那年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去跟他吃饭,不过客气一番。

    自己好不容易今天早早就把心尖儿上的人儿给接回来,不多腻歪一会儿岂不是浪费了大好的时光!

    “司机一会儿会来接我,应该快到了。”

    孟教授看了看表,“夏小天同学,今天先这样,明天麻烦你跑一趟B大,来我办公室,我给你找点考研需要的资料。”

    “哟!夏夏,孟教授可是不轻易给人资料的!连我都没有这种待遇。”

    那年显然跟舅舅的关系很好,从刚刚夏小天就察觉到了。

    他整个人,一直处于一种非常放松随意的状态,而且,也比较像是一个在长辈面前的孩子。

    ------题外话------

    孟教授:臭小子,你就不能先把茶给舅舅吗?

    某大神:不能。

    孟教授:臭小子,有女朋友了,了不起啊?

    某大神:有女朋友本身没什么了不起,女朋友是夏小天才了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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