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的到来,请登录注册 繁體中文
首页 > 书库 > 在九十年代升职加薪

54,粉红衬衫 文 / 明景

    朱暖去陪男朋友了,陈知年一个人住,开始有些不习惯,但两天后就体会到一个人住‘大房子’的幸福感。

    虽然有些孤独,但其中的自由随意是从骨头里散发出渴望的。

    星期天,陈知年不能去小叔的糖水店帮忙,因为公司找到了场地,组织同事学开车。

    马总把自己的私车也贡献了出来,算上工程部的三辆面包车,公司有好几辆车了。

    对于学开车,陈知年是高兴的。早早就来到公司,刚走进公司就看到穿着一身粉红衬衫的叶钦站在前台和阿美说话。

    陈知年知道这款粉红衬衫,是上个星期黎天王开演唱会时穿过的,黎天王在唱到兴起的时候还激动的爆衫,露出线条优美的人鱼线胸肌。

    据说,现场有不止一个女人流鼻血,甚至有人因此而激动得晕倒过去,成为很多娱乐报纸的头版。

    八卦周刊A版连续两天都是黎天王的粉红衬衫。

    一夜间,粉红衬衫成为爆款,成为男人的最爱,几乎人手一件。

    好像不穿粉红衬衫就丑爆了。

    穿在黎天王身上帅出天际的粉红衬衫,在叶钦身上却成了视觉灾难,软塌塌的布料一看就很廉价。

    软绵绵的布料贴在叶钦的肥肉上,让人不自觉的想到母猪的肚腩,也是粉红粉红的。只是,叶钦的肚子像怀孕六个月,和黎天王的人鱼线对比,简直就是排骨和肥猪油的区别。

    加上叶钦长时间在外面跑业务,肤色偏黑,看起来就更辣眼睛了。

    可以想象,黑人穿一件粉红衬衫是什么视觉效果。

    更辣眼睛的是,叶钦还穿了一条张学友在一部电视里穿的青色喇叭裤。

    他到底是李天王的粉,还是张歌神的粉?

    不过,现在很多人穿衣都向明星看齐。不分男女,都喜欢鲜艳的颜色,浮夸的设计。但是,但粉红和青色搭配在一起,真的很春天,很考验人的眼睛。

    虽然大家都喜欢鲜亮的颜色,也以鲜艳为美。但身材和气质真的很重要。叶钦又肥又黑,真的不适合穿这种鲜艳亮丽的浮夸颜色。而且,衣服的质量也很重要,没形没轮廓,就像在身上裹着块布,一出汗就贴在身上。

    天哪。

    拿什么来拯救她的眼睛?

    “阿年来了?”叶钦看到陈知年,笑呵呵的打招呼,“阿年,一会我教你开车。”

    陈知年笑得甜美,“谢谢钦哥。不过,昨天杨阳说要教我了,下次吧。下次请你教我。”

    虽然知道叶钦不吃窝边草,也不会动手动脚,但他爱说荤段子这一点就让陈知年躲得远远的。她还没有修炼成精,在露骨的荤段子前还做不到面不改色。

    但男人性本贱。

    女孩越是脸红害羞、躲避,他们就越有成就感,说得越起劲。如果女孩对他们说的荤段子表现出一副‘一般般。说得还不如我。’的姿态来,他们就会失去兴趣,觉得没意思。

    当然,如果女孩义正言辞的表示,这是一种骚扰,是隐形的‘非礼’行为,他们也会收敛。

    说白了,就是欺软怕硬的贱骨头。

上一页        返回书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