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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番外二:养伤日常 文 / 稚楚

    对宋煜的手伤一直不放心,回家后休息了两天,乐知时就带着他去医院检查了。

    医院人来人往,乐知时站在宋煜的右手边,护着他,生怕他被磕着碰着。三天前他就在网上预约挂号,挂到一个有名的骨科专家号,所以排队等待候诊的人也格外多。乐知时牵着宋煜的左手带着他过去,在候诊区的最后一排最左边找到了一个空位。

    “坐。”乐知时指着那个位子对他说。

    宋煜并不打算动,只淡淡道,“你坐吧,我想站着。”

    但他没有来得及耍太久的酷,直接被乐知时摁到座位上,“你是病人。”

    乐知时站在他的旁边,眼睛望着不远处显示屏上的号码,眯了迷眼,像个小大人一样对宋煜说,“我们还要再等两个。”

    “嗯。”宋煜牵住乐知时的手指,低头盯着他无名指的戒指,又顺势往自己的方向拽,动作不大,好几次之后,乐知时才感觉到他是希望自己再靠近一点。

    “已经很近啦。”乐知时贴在宋煜的肩膀边,低头小声对他说。

    宋煜抬起头,没说话,那只捏着他的手松开,拍了拍自己的膝盖,还抬了抬眉,示意让他坐上来。

    这里到处都是人,乐知时幅度很轻地摇了摇头,耳朵发红,小声说不行。

    宋煜却一本正经说:“可以,我的腿很舒服。”

    听到这个,乐知时慌张捂住了他的嘴,尴尬地当做什么都没有听到。

    显示屏上的号码在这时候换了一个,就诊室的门打开来,一个穿着附近某高中冬季厚校服的女生被一个男孩子搀着一蹦一跳地出来,大概是崴了脚,抬起的那只脚踝都有点肿,穿着棉拖。

    男生身上背着两个书包,手里还拿着一份拍好的片子。

    “现在还在上课吗?”乐知时松了手,一边盯着他们说话,一边捏宋煜的手指,嘴里小声嘀咕,“高三的吧,好惨。”

    宋煜没说话,把头靠在乐知时的腰侧。

    乐知时的腰很软,手也软软的,贴在宋煜的脸上,又低头,轻声叫他哥哥,“是不是没睡好?”

    他能感觉到宋煜晚上睡不好,或许是因为手疼,固定着胳膊也没办法翻身转身,只能仰躺着。乐知时一整个晚上都抱着他没有受伤的胳膊,贴着他睡,因为担心,也没有睡得很沉,早早地就醒了。

    但宋煜声音低沉,说没有。

    手伸进口袋里,乐知时摸出一颗凤梨味的奶糖,剥开奶黄色糖纸把里面的糖果递到宋煜嘴边,用哄小孩儿的语气怂恿他,“这个很好吃的。”

    看宋煜有些嫌弃地皱眉头,乐知时很受伤地说:“这是我专程为你带的,因为要看病。”

    宋煜最后还是把糖吃了,然后问他:“看病为什么要带糖?”

    “因为你以前就是这样啊。”

    小时候的乐知时很讨厌看病,每一次来医院的时候都又害怕又紧张,因为几乎每次来都要打针,所以有时候一坐到医生对面他就直接哭出来。

    那个时候的宋煜也不大,总会摸出几颗糖塞到他手里,又故意说:“我也不知道哪儿来的,最讨厌吃糖了,给你。吃糖就不要哭了。”

    然后小小的乐知时就会比较容易接受看病这件事,后来也养成了这个习惯,会在进入医院前就可怜巴巴央求宋煜给他提前吃一颗。

    那时候也奇怪,林蓉带的糖乐知时不吃,就只要宋煜手里的。有一次他忘了带,在爸爸妈妈带着乐知时等待的时候,自己不声不响到医院外的小超市去买。那里没有多好吃的奶糖,宋煜只好买了一包全是水果香精味的硬糖,乐知时还是吃得很开心。

    “那是因为你小时候生病真的很爱哭。”宋煜装出一副烦恼的样子,“我没办法。”

    不过乐知时没有因他假装的烦恼而困扰,想到小时候的事,他就心情愉悦,伸出手摸了摸宋煜的头发,和高兴了就撸一把猫的行为没什么两样。

    前排两个候诊的起身离开了,那对高中生情侣坐了下来,就在乐知时和宋煜的前斜方。女孩子的声音很甜,歪在男朋友的肩上,像是在撒娇。

    乐知时的眼睛时不时往那边看,又觉得这样不好,看回到宋煜脸上,然后小声说:“这算早恋吗?”

    “你觉得呢?”宋煜微微仰着头,与他对视。

    “算吧……”乐知时手搭在他的脖子上,拨弄白色的牵引带,眼睛又望向那边。

    忽然间,他听到宋煜开口,眼神收回。

    “你让我失去了体验早恋的机会。”宋煜大言不惭,面色淡然自若,看着乐知时睁大了双眼,还继续说,“不然就是要多早有多早。”

    乐知时被他说得有些脸红,讷讷地反驳,“……也不会太早吧。”

    “是吗?”宋煜不以为然地抬了抬眉,“你可是幼儿园就要当自己嫂子的人。”

    黑历史出现的时候,乐知时又一次下意识捂住了他的嘴。失去话语权的宋煜啄吻了两下乐知时的掌心,又在乐知时慌乱收回手的时候捉住他的手,低头吻了吻他的手腕,然后牵住不让他离开。

    只是这么简单地吻了两下,乐知时的心跳就变得不正常,他企图通过观察他人转移自己的注意力,看向那对高中生情侣,见女孩抬着头,用很可爱的语气对男朋友说话,“老公,我一会儿想吃冰淇淋。”

    乐知时惊得眼睛都睁大了些。仿佛是猜到他会非常惊讶,所以宋煜特意看向他,脸上似笑非笑,揶揄道:“你这是什么表情?”

    这里没有镜子,所以乐知时也不知道现在自己是什么表情,他抬手摸了摸脸,然后蹲到宋煜的膝边,小声对他说,“她刚刚叫他老公……”

    他还以为宋煜没有听到。

    宋煜对此反应十分平淡,“嗯。”

    “她还那么小。”乐知时睁着一双大眼睛,眼神纯真。

    你也还没到二十。

    “不是只有结婚了才能叫老公。”宋煜对他说,“只是一种爱称。”他本来想说“就像你叫哥哥一样”,但转念一想,乐知时叫哥哥是真的觉得他是哥哥。

    乐知时很轻声地说好吧,下巴抵在宋煜的膝盖上,观察那个男孩子,果然,他表现得非常害羞,耳朵和脖子都红了,但看起来又很开心。

    显示屏上又换了号,站在就诊室门口的护士喊着:“29号在不在?”

    乐知时立刻站起来,“在的。”

    令他庆幸的是,宋煜的伤没有他想象中那么严重。和高三时宋煜手腕受伤时一样,乐知时在网上搜了很多关于骨折的信息,越看越害怕,几乎睡不着觉。此刻的他像一个合法的监护人那样,站在宋煜身边,不断地问医生很多问题,让宋煜都没有插嘴的机会。听到专家说好好养三个月会没事的,乐知时才放下心来,连连道谢。

    他带着宋煜去取药,排队的时候让宋煜站得远远的,怕人来人往挤到他,自己一个人排。两个人隔老远对视,乐知时用有些奇怪的肢体动作跟宋煜对话,看起来很傻。

    “我们两周后还要来复查一遍。”乐知时牵着宋煜出了医院门,年后的天气还是很冷。他叫了车,站在路边等了一会儿,连着打了三个喷嚏,被宋煜拉进怀里捂了一会儿。

    坐在后座上,乐知时还煞有介事地观察宋煜拍的片子,“人的骨头好细。”说完,他又有些心疼地摸了一下上面的裂痕,又摸了摸宋煜打着石膏的手,像施法一样小声祈祷,“快点长好吧。”

    宋煜觉得他可爱,低头吻了吻乐知时的发顶。

    乐知时觉得他的石膏白白的,很适合在上面画点什么。忽然听见宋煜开口说,“何教授停了我半年的外出任务。”

    “半年?”乐知时轻声说,“好久。”

    “嗯,我就趁着这个时间多发点论文吧。他还说下个月会换防震效果更好的测绘车,有专门放仪器的区域,这样可以避免受伤。”

    “那就好。”乐知时把头靠在宋煜的肩上,感觉司机从后视镜往后看了他一眼,但乐知时没有放在心上。

    “真正参与应急测绘工作的时候,安全措施的级别是很高的。”宋煜解释说,“这次是真的毫无准备地赶上了一次意外。何教授之前工作的时候,都是在难后赶去,风险比较低,而且基本是在测控车里操控无人机。”

    听见宋煜解释这么多,乐知时没来由有些心疼,都已经这么多天过去了,宋煜还是会有意无意地向他解释,告诉他这份工作事实上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危险。

    “我知道的,这次确实是很突然,你们没有准备就上了战场。好在有惊无险。”乐知时很依赖地靠着他,“宋煜,我已经没有那么害怕了。”

    “是吗?”

    “嗯,人总是要长大的。”乐知时笑了笑,“而且我知道你会为了我照顾好自己的。”

    宋煜也露出一个很淡的笑,他承诺说“会的”,然后又对乐知时说:“你在我面前不要长大。”

    这是一个很不切实际的念头,但宋煜真的这么想。他希望乐知时在他的面前永远直白、稚嫩,想要什么就找他要,对他有最大的依赖,哪怕是彼此照应,他也想让乐知时对他的照顾永远是小孩子装大人的笨拙和可爱。

    成年人的无奈和困苦无处发泄,宋煜只想成为乐知时童真的收容所,让他可以在自己的怀里想哭就哭,想笑就笑。

    回到家的他们才发现玄关柜上贴着的便利贴,是林蓉留下来的。

    [我们要去参加我小姐妹的生日宴,不回来啦。]

    宋煜忍不住吐槽,“都多大了还小姐妹。”

    乐知时在心里想,蓉姨也是因为被宋叔叔惯着,所以才会一直像个小女孩。尽管他也想被宋煜一直惯着,但现在不行,宋煜还是个伤员。

    “哥哥,我来做饭。”

    见他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外套脱了直接扔在沙发上,宋煜略带质疑地朝他走过去,“你确定?”

    他有一种不太妙的预感,毕竟一贯手巧的乐知时,在炒菜方面着实没有天赋,又因为有林蓉和宋煜,他也从没有动手过,经验值基本为零。

    “对啊。”乐知时态度肯定,给自己戴上围裙,看见厨房里有林蓉煲好排骨藕汤,还是热的,于是对着餐厅的宋煜问,“再给你炒一个鸡蛋好吗?”

    宋煜想劝他不要,但乐知时更快一步打了鸡蛋,背对着他小声叫了一下,然后那筷子在从盛鸡蛋的瓷碗里挑着什么。

    八成是把鸡蛋壳打在里面了,宋煜心想。

    “问题不大,问题不大。”乐知时一面小声念叨,一面用筷子把鸡蛋快速搅碎。宋煜想进来帮忙,被他果断拒绝,“你去坐,先喝骨头汤。”

    半开放式的厨房,就算宋煜不进去,基本也能看到乐知时的动静。

    感觉本来不大的问题好像变得更大了。

    最终,关了火的乐知时背对着宋煜在流理台跟前站了半天,一番心理挣扎之下,他回头看向宋煜,“要不今天不就不吃鸡蛋了吧……”

    “端过来。”宋煜说。

    乐知时哦了一声,十分不情愿地把自己炒得又焦又碎的鸡蛋端到餐桌上,他比谁都清楚,宋煜这个人是最挑食的,有时候蓉姨做的饭他都会挑剔,某道菜里如果有他不爱吃的姜,他筷子都不动。

    “你别吃这个,”乐知时心虚地给他多夹了几块砂锅里的排骨,“吃点蓉姨炖的骨头吧,吃哪儿补哪儿。”

    但宋煜不动声色地夹起一块子炒鸡蛋,尝了尝。

    他越淡定,乐知时越忐忑,“哥……”

    “还可以。”宋煜又吃了一口,“味道比卖相好。”

    乐知时不太自信,也拿起筷子尝了一口,然后就闷头喝汤,再也没吃。大概是他倒霉,刚好吃到没有完全弄出来的蛋壳。

    一整盘炒鸡蛋最后都被宋煜吃光了,还给自己找借口,说今天刚好想吃鸡蛋。

    乐知时觉得他的刚好来得很蹊跷,于是十分沮丧地收拾了碗筷,站到洗碗池边放了水,“我以后再也不做饭了。”

    宋煜靠到他的身边,拨开乐知时的头发吻了吻他脸侧,声音低沉但柔软,“我都吃完了。”

    这话说得颇有些邀功的意味,反而激起了乐知时小小的自尊心,他转过来盯着宋煜的脸,“你的意思果然还是觉得很难吃。”

    “好吃。”宋煜开口没犹豫,而且面色不变,说什么都像真的一样,视线扫在乐知时看起来很柔软的下唇上,“真的不做了?”

    “嗯。”乐知时点了下头。

    “做吧。”宋煜说话语气很轻,像是诱哄,“只做给我吃。”

    犹豫了两秒,乐知时还是根本拒绝不了宋煜,只好垂下眼,看起来很乖,“好吧。”

    仿佛觉得自己的应答显得有些草率,乐知时转过去拿起一只碗,语气认真道:“等我学得很好之后,会经常给你做菜吃的。”

    宋煜明明只有一只可以活动的手,但还是把乐知时洗过后沾满泡沫的碗接过来,拿在水龙头下面冲干净。

    “也不用学得多好。”他的语气十分随意和轻松,仿佛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不挑剔的人,“现在就很好。”

    “你对我的要求是真的很低。”乐知时笑着把最后一个盘子洗出来,厨房窗外的阳光透过云层,把他的眼睫都照成半透明的浅色。

    “不是。”宋煜帮他冲好盘子,放在台面上,“是因为你已经很好了。”

    乐知时亲了亲他的脸颊,带着点感恩的意味,因为和宋煜在一起,他从不会觉得自己不够好,一旦产生一点点这样晦暗的小火苗,宋煜就会很果断地掐掉。

    “我收拾一下,你先去沙发上坐着,医生说了你要多休息。”

    无论乐知时怎么说,宋煜都没有走,他站在原地,很自顾自地问他要抹布还是厨房纸巾,然后随意拿了一个,手上的戒指在阳光下反射着莹润的金属光泽。

    有那么一瞬间,乐知时产生了一种他们很像新婚夫妻的错觉,但下一秒这个奇怪的念头就被他打消了。

    假期悠闲,两人坐在沙发上看电影。乐知时给宋煜拿了一条厚毛毯盖在他身上。冬日午后的阳光晒得人昏昏沉沉,靠在宋煜肩上,乐知时迷糊又困顿,但他也说不上为什么,只是很敏锐地感觉到宋煜的呼吸声不太对,一抬头,果然发现他皱着眉,嘴唇也微微抿着,嘴角平直。

    他坐起来,很轻地摸了摸宋煜的手臂,“是不是疼啊?”

    宋煜摇了摇头,让他继续靠着。但乐知时不太乐意,他抬手摸了摸宋煜的脸,“怎么办?要不要吃止疼片?”

    他是个十足的行动派,脑子里有了这个想法身体就立刻行动起来,宋煜伸手拉住他,“不用,回来。”他的手揽在乐知时的腰上,衣摆随他的动作透了些风进来,让乐知时毛孔微微颤栗。

    “止疼药吃多了也不好。”乐知时也开始了自我说服,挨宋煜更近一些,闻到他身上很好闻的味道,紧接着是他的热度,隔着空气传来的,还有紧贴着后背皮肤摩挲出的掌心温度。

    宋煜不经意地看向他,眉头还是微微皱着,视线从他的双眼落到嘴唇,“做一点转移注意力的事,应该可以缓解症状。”

    乐知时几乎是下一秒就吻了上去,他的矜持永远对抗不了骨子里的直率与天真,但知道宋煜受伤,所以他的动作很轻,捧着宋煜脸颊的手如同捧着很珍贵的瓷器,哪怕宋煜仅有的一只手搅乱了他的呼吸。

    他软得像一滩夏天的水,在冬日的阳光下,在宋煜的怀里闪着粼粼的光。

    一个吻与另一个吻折叠,卷着呼吸声进入更深更甜美的幻梦。

    湿润、柔软、如同两条鱼的交尾,混在一起的温热的气息。

    乐知时难得地掌握了主动权,像小孩子一样感到新奇。敏感的神经元释放出神经递质,漂浮着,催生出的欢愉与兴奋将痛苦慢慢驱散。

    恋人是最好的麻醉剂。

    尽管知道林蓉和宋谨不会在这个时候回来,但乐知时心里还是有些惴惴不安,仅有的理智在脑海里呈现出被撞破的画面,令他愈发敏感,坐在他身上都会发抖。

    怕他着凉,宋煜单手扯了一旁的毯子裹住乐知时的肩。

    “不冷。”乐知时发了汗,变得更软,双手撑在沙发上,下沉的时候便亲吻宋煜的眉心和双眼。呼吸的频率渐渐地一致,腰被掐得有些狠,躲也躲不掉。

    电影就这么不知不觉放到了尾声,乐知时的头发都汗湿,被他撩到耳后,他有些脱力,但又不想压到宋煜,于是撑着沙发边缘想起身,但被宋煜阻止了。

    “抱一会儿。”他声音微哑,叫他宝宝。

    “嗯。”乐知时乖乖靠在他怀里,但没敢用力,给挂在胸口的手留了一些缝隙。歇了一小会儿又抬头,啄吻宋煜的嘴角。瞥见他的脖子微微有些红,可能是刚刚用力的原因。

    没来由的,乐知时想到了医院里的那个很开心的男高中生。

    他不想让宋煜疼,想让宋煜开心。

    乐知时的手勾上宋煜的脖子,额头也抵上他的,眼神湿润,还带着一点未褪的红。他像是模仿,但又不像撒娇,无论从他的嘴里说出什么,都纯真又乖巧。

    “老公。”他很轻声地开口,还有不久前低喘时带着的黏软鼻音。

    宋煜显然是没有想到的。

    从他微微睁大的眼里,乐知时看到了处变不惊的宋煜少有的惊讶。

    这仿佛给他一种鼓励,乐知时很可爱地亲了亲他的嘴唇,凑到他耳边,又小声喊了一次,“老公。”

    他肩头的毛毯滑下去,露出漂亮的脊柱沟的线条。

    宋煜清了清嗓子,又替他把毛毯裹好,然后撇过脸,语气别扭,“学人精。”

    “好吧。”乐知时裹着毛毯起身,抿着嘴唇,“那算了,反正我学不好。”

    他自顾自说好冷,从宋煜的腿上起来,捡起被自己丢到地上的加绒卫衣套在身上,钻出来之后又看向宋煜,发现他的脖子和耳朵都是红的。

    和医院里的那个十七八岁的男生没什么区别。

    原来宋煜也会不好意思,这么纯情,和某些时候简直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这部电影都放完了。”乐知时的卫衣刚刚好掩住腿根,他拿着遥控器望着电视的方向自顾自调着,“你还想看吗?喜剧怎么样?这个科幻片好像也不错。”

    画面在一部部的影片海报上跳转,乐知时目光专注地找寻好看的电影,忽然听见宋煜很轻地叹了口气,不仔细都听不到。

    他很快扭头,发现宋煜又皱起眉,左手搭在受伤的右臂上,一副很是痛苦的样子。

    “还是疼吗?”乐知时抓着遥控器爬到他身边,看他不情不愿地嗯了一声,于是自己也上手摸了摸他的手臂,然后一本正经地对宋煜说,“可是我不能做分散注意力的事了,我腰酸。”

    “我不是让你做那个……”宋煜用一种看电影里奇怪生物的表情看乐知时,对他的误解表示出明显的不满意。

    乐知时低头玩着他的左手,“那怎么办?吃药吧哥哥。”他说得有些孩子气,还把宋煜无名指的戒指取下来戴在自己食指,对着阳光观察了一番。

    宋煜的表情和语气再一次不自然起来。

    “再叫一次……”

    “嗯?”

    宋煜瞥过眼,“……再叫一次,像刚刚那样。”

    连求人都这么高傲,不愧是猫。

    乐知时在心里吐槽,然后十分有求必应地亲了亲他的嘴唇,一字一句,语气轻快,“老公。”

    除此之外,他还慷慨地附赠了好多句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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