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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8章好事(二) 文 / 藕花

    尉迟圭最后说,要是有人攻击他,说他干得不好,皇上想撸就把他给撸了吧。

    只是撸了之后,最好再给他安排个武职,他觉得自己还是干那个比较拿手。文官这里水太深,金光侯搞不定,干得很痛苦啊。

    看臣子叫苦,睿帝满意了。

    他自然知道,尉迟圭有夸大事实的嫌疑,但他面临的困境,确实也是真的。

    比起他自觉交回的兵权,一个知府之位,真算不得什么。

    尤其宁州还是那等偏远之地,经济又不富庶,地理位置也不太要害。只当安抚人心,总好过让人说他鸟尽弓藏,卸磨杀驴。

    所以皇上心情很好的提起朱笔,在他的奏折上下了一句批语。

    “好好干,莫想与朕讨价还价!”

    至于卫绩,就那么先暂代着吧。

    要人干活,也总得给点好处的。

    至于许惜颜,确实要她上个折子解释。

    之前梁柱都赏下去了,总不能留下污名。

    要说那江廉,就是个十足蠢材!

    攻击朝臣可以,骂皇室中人,岂不是说他教子无方?

    尤其他才刚赏了许惜颜,还在全大齐圈了几处建书馆,这么快就来打脸。

    活该此人一辈子蹲在边关,就这种脑子,根本不配。

    不过这只蠢苍蝇就留在寿城,继续恶心金光侯吧。横竖有这么个人在,也总能听到些不一样的声音。

    还是海公公侍奉多年,深知皇上性情。

    此时便眼珠一转,笑着问道,“之前许驸马入宫,还带了些金光侯和升平郡主送来的土产,都是些寻常庄稼,只胜在新鲜。皇上午膳时,要不要也熬个粥尝尝?这是他们的一片孝心,也是圣上体恤民情了。”

    好啊。

    正得意于自己的帝王心术的睿帝,越发满意了。

    难得吃点粗粮,回头不正好让人夸夸他“俭朴”的美德?

    送粮这事断不能是尉迟圭那样粗人能想到的,必是许惜颜。

    千里迢迢,不送金不送银,就送点本地庄稼,反倒显得清新脱俗,淳朴诚挚。就是大臣们知道,也挑不出毛病。

    皇上再一转念,索性决定再赏许惜颜点好东西,也让那些告状的人知道分寸,什么人不能惹才是。

    端王府。

    白秋月翻看着老黄历,忽地一笑,“后儿正是个吉日,打发人去跟王爷说一声。要是不反对,就那天接许家姑娘入府吧。首饰衣裳,都准备好了吗?”

    贴身丫鬟阿春很难过,“娘娘——”

    “你们都下去。”

    萧越来了,恰好听着这话。

    阿春想正好诉诉委屈,却见白秋月,眉眼弯弯的笑看过去,抚着西瓜般的大肚子道。

    “王爷来了?恕妾身无礼了,正好,您来看看后日如何?接新人进门可曾妥当?”

    萧越眼神略复杂的看她一眼,忽地有些心软,“我跟她,真没什么的。”

    他也不知道为何要解释一句,但他跟许云梨,真的没什么。

    他也想不到那小丫头胆子这么大,竟然闯进庄子,还敢威胁他。

    但她确实有个好出身。

    许观海的女儿,许惜颜的亲妹妹。修国公府的正经小姐,就为了这个,他便很是心动。

    但看着白秋月眼中的笑意,他突然有些不确定了。

    这个妻子,自然是美的,甚至不在许惜颜之下。

    虽然她总不肯替他在白守中面前说话,但萧越也不得不承认,作为一个妻子,她是合格的。

    甚至,她比世间许多女子都聪慧有趣。会讲发人深省的小故事,还格外体贴善良。

    有时候,萧越都觉得,白秋月那双眼睛,似乎历经千年,比许多饱经沧桑的老人家还要通透澄澈。

    只是她从来不卖弄不炫耀,还很好的把它们收藏了起来。

    偶尔,才会展现在最亲近的人面前。

    萧越其实一直知道,白秋月要的是什么。

    不是什么荣华富贵,荣耀权柄,她只要一生一世一双人,安安稳稳过日子。

    可惜,萧越不行。

    出生在皇家,他注定有他的鸿图大业,如果白秋月实在不愿意帮他实现,他就会去找别人。

    萧越抿了抿唇,不自觉的挪开目光,那句话,才说得出口,“田庄上,有个姑娘侍奉过我一夜……”

    白秋月笑声如银铃,“那正好,一起接进来。咱们后院太空了,多些人才热闹。”

    萧越暗松了口气,“你真的不介意?那姑娘身份还有些……”

    白秋月越发体贴,“只说是我给王爷安排的人,行么?”

    如此最好。

    那姑娘是底下人从南方母亲老家带来的,萧越知道他们在顾虑什么,也很烦他们用这种手段。可为了笼络人心,他只能收下。

    原先还不知如何进门,如今许云梨闹这一场,倒是刚好。

    为表感谢,他也告诉白秋月,“你永远是我的正妻,谁都无法取代。”

    白秋月笑得温婉,“那是自然。王爷岂是不知礼的人?”

    萧越如释重负,有些感动,想说几句贴心的话,谁知白秋月却喊人进来,去安排喜事了,还问萧越有何要求。

    萧越讪讪,再不晓事也知这种事对于女子来说,岂有这么好揭过的?

    说全凭她来作主,起身走了。

    出门之际再转头,见白秋月全无恼意,萧越觉得似乎理当如此,却也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楚。

    好似丢失了一样珍贵的宝物,再也寻不回来了。

    可等到有朝一日,等到那日……

    萧越想,白秋月会感谢他的。

    就算为了孩子,她也会感谢自己的。

    等他走远,丫鬟阿春已经难过得快哭了。

    她是个下人,她不会说话。可她知道,自己从小服侍到大的姑娘,也曾经对她的丈夫,捧出过一片火热滚烫的真心。

    可如今,那颗心仍在,却冷了。

    她那么好的姑娘,为什么就不能找到一个好丈夫?

    “要是姑娘当初坚持一下,嫁了金光侯——”

    那是个好男人,会善待她家姑娘的,起码比在这冷冰冰的王府强。

    卸去伪装的白秋月,也红了眼圈,却依然笑着打断了她,“傻丫头,记得我教过你么?女人这一辈子,就算遇不到可心的丈夫,也能过好自己的日子。再说,我是嫁不了金光侯的。因为他跟升平郡主,才是真正的情投意合。”

    至于她,和尉迟圭就算也能举案齐眉,但跟尉迟圭对许惜颜那样浓烈而炽热的感情,是不一样的。

    那样年轻而炽烈的感情,一生大概也只能有一次的。

    遇上了,抓住了,就是天大的幸运。

    白秋月眼中,不觉也流露出一丝羡慕,随即释然。拉着阿春的手,放到自己高高的肚腹上。

    “你看,我还有你,有阿弟,还有肚子里的这个小东西……快打起精神,咱们将来可得过好过。”

    是。

    到底给白秋月教了这么多年,阿春暗吸口气,忍住眼泪,去给白秋月弄好吃的了。

    哼,

    不过是少了个丈夫疼爱,只当没这个人就得了。她会好好照顾自家姑娘,还有小主子,日后也不会比人差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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