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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文 / 余酲

    隋懿瞳孔微张,宁澜说的话已经通过神经投射到大脑,可他下意识抗拒去解读。

    眼前人的嘴巴、鼻子、眼睛,包括眼睛下面那颗他亲吻过无数次的痣,都与记忆中分毫不差,然而出口的话却没有半分熟悉的感觉,只让他如坠冰窟般地冷。

    隋懿嗫嚅地问:“你……不记得我了?”

    这句试探的疑问显然是句废话。如果不记得,宁澜不会是这样的反应,连眼神都飘忽不定,不敢与自己对上。

    隋懿大步流星地绕过去,不由分说攥住宁澜的手腕。宁澜左耳上的耳钉摘掉了,只留两个浅粉色的耳洞,手串也没了,只有手背上的伤疤还在原处。

    那是为他做饭时被热油烫伤的。当时他还想着要买最好的烫伤膏,每天抹三次,让这双漂亮的手一丁点痕迹都不留。

    这是宁澜没错,他的澜澜回来了。

    人在越是急切的状况下,总是越是害怕出错。确认过之后,隋懿拉着宁澜的手又紧了几分,在摸到他手心的冷汗时,急道:“怎么了?不舒服吗?”

    一旁的鲁浩见宁澜反应古怪,明显是紧张极了,由此认定隋懿即便认识他,也绝对不是什么好人。于是上前把宁澜隔开,护在身后,对隋懿道:“他说不认识你,麻烦你现在离开。”

    隋懿眼里只有宁澜,冷不防被鲁浩推开,不满地伸手去拉宁澜:“跟我回去。”

    这次宁澜躲了,他侧开身,幅度很小地摇了下头,眼睛自始至终没有看隋懿,径直转身往里屋走。

    隋懿被鲁浩挡着进不去,面部表情紧绷,在濒临爆发的前一秒,沉声道:“让开。”

    鲁浩只比他矮一丁点,气势上完全不露怯,还是那句话:“请回吧。”

    隋懿心性中还保留着些少年人的莽撞,若是在三年前,他早就动手把这人按在地上揍了。

    鲁浩能感觉到这个年轻人身上散发出的暴躁狠戾,迎着他暗沉的目光,冷静道:“如果你想看到他状态变得更糟糕,就尽管闯过去。”

    终究还是理智占了上风。

    隋懿退到小卖部外面,深吸几口气强迫自己保持冷静。

    现在人已经找到了,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把他带回家。虽然看上去没那么轻松容易,但无论怎样,都好过找不到人时毫无底气地到处盲目抓瞎,然后承受一次次失望。

    心绪稍平,隋懿颓然地靠在墙边,仿佛刚才的短短几分钟,就已经耗去他全身的气力。

    宁澜畏缩惧怕的举动犹在眼前,迟滞许久的抽痛缓缓袭来,他闭了闭眼睛,既害怕回想,又忍不住把刚才的一幕幕在脑中不断重放。

    这是一千多个日夜中,他第一次看到崭新的、活生生的宁澜。

    隋懿抬起手,在没人看见的地方,狠狠揉了几下酸涩的眼睛。

    太阳将要落山,日光被街道两边的路灯取代,又在外面等了一阵,小卖部的大门才从里面打开。

    先出来的是鲁浩,他手上拎着包子,回头跟站在里面的人说话,隋懿以为那是宁澜,忍不住上前张望,被门口的婆婆逮个正着,跳起来边撸袖子边到处找武器。

    隋懿一声“婆婆”刚叫出口,就被一盆凉水迎面泼下。

    “你小子还敢来?给我滚,我不想看见你,宁宁也不想看见你,快滚!”

    婆婆骂得气喘吁吁,脸都涨红了,被鲁浩好一顿安抚才进屋去。

    小卖部今天似乎不打算再营业,铁门“哐”地关上,鲁浩沿着路往西边去,只留下隋懿一个人呆立在门口。

    曾经对他慈祥和蔼的婆婆突然换了一副面孔,可被当众泼水的难堪程度,远不及探寻到这举动背后的含义时,心中再度袭来的钝痛。

    旁观者尚且如此,那宁澜本人该有多痛啊。

    他还幻想着宁澜能忘掉痛苦,只记得幸福愉快的部分。可宁澜千方百计地躲着他,不想见他,就是因为忘不了。

    最痛苦的莫过于回忆,而所有关于疼痛的残忍回忆,大部分都是他一笔一画亲手刻在宁澜身上的。

    谁都怪不得,只能怪他自己。

    “喂,小伙子,看这边!喂——”

    隋懿沉浸在茫然失意中,忽然听到有人在喊他。

    他直起僵硬的脖颈,抬头望去,小卖部右手边是一间北方城乡边缘常出现的澡堂,夏天澡堂一般不开门营业,所以灯箱招牌都没打光。

    叫他的正是站在那儿的一名中年妇女。

    几分钟后,隋懿坐在那位自称姓姜的中年女人店铺里,一个目测是她女儿的姑娘红着脸给他拿了瓶矿泉水,然后坐到桌对面捧着本书静悄悄地看,时不时抬头偷瞄他一眼。

    姜婶从柜台里给他拿了块毛巾擦脸,说:“下午就看见你站在门口了,打一圈麻将出来你还在,可怜见的。”

    隋懿道了谢,接过那条新毛巾,闷不吭声地把脖子和脸上的水擦干净。

    姜婶坐到他旁边的凳子上,眼珠滴溜转,八卦地打听:“你是张家婆婆的什么人啊?”说着又上下打量隋懿一番,猜测道,“是不是她那个养子的儿子啊?啧,上次见你还被抱在手上,现在都这么大啦!”

    隋懿说不是,顺便问了一嘴“养子”的事,姜婶大概一个人在家闷久了,好不容易逮着个能说话的,当即打开话匣子,开始滔滔不绝地讲故事。

    原来张婆婆并不是个孤寡老太。她二十多岁时在镇上的纺织厂工作,有次下夜班回来的路上,捡到一个哇哇大哭的男婴,那时候通讯不发达,挨家挨户敲门问了一遍,警察局也跑了好几趟,都没找到男婴的家人,张婆婆养了他几天,渐渐产生,便把孩子收养下来。那些年为了照顾孩子,她拼命工作,连婚都没结,好在那孩子出息,上学时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后来更是拿着奖学金考上知名高等学府,一千响的鞭炮成车地送来,足足在泉西街上响了一整天。

    “那会儿泉西还是个偏僻的乡下小镇,那可真是全镇都跟着扬眉吐气的大喜事啊!”说到这里,姜婶脸上的笑容渐渐散去,意味着故事迎来转折,“大伙儿都以为张婆婆的苦日子到头了,哪知道张家小子的亲生爹妈突然找上门,要让孩子认祖归宗。亲爹妈家姓孙,据说生下孩子时被医院判定先天不足,活不过二十岁,孙家那时还没发迹,就咬牙把孩子扔了。二十多年后发家了,富裕了,又想起这么个孩子,到泉西街上一打听,知道孩子不仅好好活着,而且特有出息,当然立马上赶着要回来。

    “那小子也是没良心,看到亲爹妈家有钱有势,抛下养母,转脸就改了名,回到孙家,不久就结了婚。结婚之后倒是抱着孩子来看过张婆婆一次,十几二十年前,记不清了,张婆婆门都没给进,也是一盆水给人轰了出去。”

    姜婶说完,深深叹了口气:“有些人呐,光长了颗人的心,不知道怎么能这么薄情寡义。”

    隋懿陷入沉思,心想难怪张婆婆对他敌意这么大,大概是把他当成抢她宝贝儿子的坏人了。

    转念一想其实也没错,他确实是在宁澜最需要照顾时把他丢下,见他现在好好地活着,又想把他要回来的坏人。

    次日清晨,小卖部正常开门营业。

    张婆婆起了个大早,搬了张凳子,门神似的坐在门口。她眼神不好,三米开外人畜不分,但凡有脚步声靠近,就梗着脖子盯人家猛瞧,活像个张开翅膀保护小鸡仔的老母鸡。

    小鸡仔宁澜看不下去,三番五次地劝她回房休息,白天日头晒,这么坐下去非得中暑不可。过了一阵,鲁冰华从路西头晃荡晃荡地过来混早饭吃,吃完拍着胸脯保证会看好宁宁哥,张婆婆才让宁澜扶着回房小憩。

    鲁冰华把门口的小凳子搬到柜台后面,压低声音问:“听我哥说,有人来找你啦?”

    宁澜往咖啡机里装咖啡豆,没理他。

    “是你家亲戚嘛?爸爸?妈妈?还是哥哥姐姐啊?为什么不早些来啊?婆婆打他了吗?哎呀你快讲给我听听!”

    鲁浩显然没有把具体情况透露给鲁冰华,宁澜觉得能在鲁家弟弟的机关枪轰炸下守口如瓶,着实是件十分不容易的事。

    于是上午鲁浩发来消息提醒他吃过饭才能吃药时,宁澜打了个“嗯”字后,加了一句“你也好好吃饭”。

    理发店上午生意少,鲁冰华从宁澜嘴里套不出话,蔫了吧唧地趴在柜台上打手游,顺便帮他看店。

    宁澜正好抽空出去一趟,小板车上摞满货物,把手捆在自行车上,便成了辆外送小货车。

    泉西街不大,走走停停绕一个来回也就一个多小时。宁澜在路上接到鲁冰华的电话,说理发店来人,他得先回去了,宁澜没带钥匙出门,叫他把小卖部铁门掩上就行。

    周围街坊邻居友爱和睦,鲜有外地人出现,平日里就算家门大敞,也是为了串门方便,街上人来人往,也没有小偷敢光顾。所以宁澜很放心地下车买了几个西红柿,切了片冬瓜,称了块五花肉,还挑了条肥美的鲫鱼,在摊子前排队等老板开膛破肚处理好,准备回去就下锅红烧。

    昨天把婆婆气坏了,得做顿好的给她补补。

    他脑袋里盘算着中午的三菜一汤,拎着大包小包打开铁门时,冷不丁对上一个高大的身影,吓得差点背过气去。

    隋懿也吓得不轻,他昨晚上回市里,一大早起来就去首饰店取修好的挂坠,然后买了些东西赶过来,见小卖部关着门,里头一个人都没有,还以为宁澜跑了,一股凉意迅速从脚底直窜脑门,险些失去思考能力。

    这会儿看见宁澜,悬着的心才落地。

    宁澜心跳很快,多半是被吓的。他绕过隋懿,进到里屋,把鱼腌在碗里,菜切好放在案板上,心跳渐渐平稳。

    到院子里拔葱的时候,瞥了一眼半挂的门帘,看见隋懿还站在原地没动。

    他想了想,还是走出去,公事公办地问:“要买什么?”

    隋懿还没做好准备,有些无措地从货架上拿了两块巧克力,放在柜台上。

    宁澜垂眼道:“一共二十。”

    隋懿今天出门匆忙,摸遍全身也没找到一张纸钞,只好问:“可以电子支付吗?”

    “不可以。”宁澜果断地把巧克力拿起来放回货架,转身又要进屋。

    从始至终,都没拿正眼瞧他。

    隋懿有很多话想说,想问问他昨天怎么了,这些年过得怎么样,还想向他道歉,问他愿不愿意跟自己回去。然而一对上宁澜冷漠的脸,就如鲠在喉,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独处的机会来之不易,他不愿再放宁澜进去,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挡在宁澜身前,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大小的卡片:“我要喝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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