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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4 章(但我正在学...) 文 / 蒋牧童

    第七十四章
    随着程令时在社交媒体上的彻底爆红, 各种邀约不断,近年来各种明星参与建筑改造的节目层出不穷。之前就有电视节目邀请程令时,只是被他推了。
    这次疯狂的邀约再次涌来。
    综艺节目就不说, 几家建筑类媒体和杂志纷纷发来专访的邀约。
    这几家建筑媒体都是他们平时打交道比较多的,哪怕程令时不想接受采访,以容恒的性格也不想跟这些媒体交恶。毕竟他们这样的明星建筑师公司,接的项目基本都是靠着程令时的名气。
    本来程令时在业界就已经够大牌, 如今他更想推公司里的其他设计师。
    “这次采访,我本来是想让你带着邬乔,但是邬乔毕竟年纪太小, 又是刚出校园没多少过硬的设计作品,能拿得出手的就一个美术馆,但也是刚竞赛成功,离落地还远着呢。所以我觉得你带着杨枝会更好些。”
    容恒靠在他的办公桌旁边, 笑着问道。
    程令时将手里的电容笔放下, 往椅背上一靠,脸上透着懒懒散散的笑意, 不太上心的说道:“你决定就行了。”
    “我这不是怕邬乔有意见嘛,毕竟现在人家身份不一样了。”
    整个公司里,唯一知道他们关系的,就是容恒。
    其实程令时也没跟容恒说, 就是容恒跟他随意惯了,两人之前都是单身狗,容恒偶尔一人不想在家里,就直奔他家来了。
    那天容恒正好弄了瓶好酒, 又是周末,夜深人静, 偏偏还没人找他组局。
    于是他拎着酒瓶,直接就上程令时家里来了。
    他有程令时家里的密码,在楼下直接输了密码就上楼,连卡都不用刷。
    容恒拎着酒瓶,刚从电梯里出来,就喊道:“出来,出来,哥们给你带了一瓶好……”
    最后那个‘酒’字还没说出口,就见一个穿着睡衣的姑娘从厨房里端着一个水杯走了出来,吓得容恒赶紧说:“抱歉,抱歉,我走错了。”
    说完,他转身就要往回走,但是转着身就发觉不对劲。
    程令时的家,他没来过一百次,最起码也来过五十次吧,怎么可能会走错。
    怎么就可能会走错呢。
    直到身后那个姑娘小声喊道:“容总?”
    容恒听着这熟悉的声音转头,就看见邬乔站在吧台旁边,有些吃惊的望着他,两人四目相对,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震惊。
    “邬乔?”容恒以为自己眼睛看错了。
    终于一直在书房里的人,听到外面的动静,姗姗来迟。
    “你怎么来了?”程令时看见容恒倒没多惊讶,只是以一种挺欠的口吻问道。
    要不是容恒离他离的够远,只怕手里的酒瓶都要招呼过去了。他居然还好意思问自己,怎么来了,他要是再不来,这两人连孩子生了,他都不知道呢。
    不过容恒这人脾气再大,也不会冲着姑娘发,他望着邬乔,还挺乐呵呵的问道:“邬乔也在呢,要不一起喝一杯?”
    邬乔看着他手里拎着的酒瓶子,摇了摇头。
    程令时走过来,看了一眼邬乔杯子里的咖啡,叮嘱道:“晚上不许喝咖啡,免得睡不着。”
    “我没喝,就是有点儿渴,出来倒点水,”邬乔心底也挺惴惴不安的。
    因为她也实在搞不懂容恒的情况,对方好像有点儿太过淡定,难道程令时跟他说过,他们住在一起的事情?
    要不然容恒不至于这么淡定吧。
    好在就在这时候,容恒开口替她解开了疑惑,只见容恒用一种挺平淡的口吻问道:“邬乔什么时候搬过来的?”
    “你先回房间吧,不是说那个手稿快要整理好了,”程令时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
    邬乔觉得程令时好像特别喜欢撸她的头发,每次都让她有种被逗弄的感觉。
    但看着容恒有点儿危险的眼神,邬乔觉得还是应该把地方腾给这两个老男人,只是她回了自己房间,刚回手关上门,就突然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
    不对劲啊。
    明明她才是正牌女朋友,她心虚什么呀。
    客厅里,容恒仰着脸望向程令时,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冷静。
    可他他妈的就是冷静不下来。
    “卧槽,你金屋藏娇都不跟哥们说一声的?”容恒气哼哼的望着他,他怒道:“二十多年了,我们两这打小就玩在一块的关系,一起读书,一起创办公司,我一直可当你是生命里最重要的人。真的,程令时,你在老子心底就是这个。”
    容恒竖起大拇指。
    程令时站在原地瞧着他表演了半天,转身走到旁边茶几上,从地下摸出一包烟,冲着他举了起来,“来一根?”
    容恒恶狠狠的盯着他,半晌,突然憋不住般说道:“艹,来一根。”
    两人也没去楼下,而是去了北边的那个小阳台,两人站在阳台上面,外面冷月如霜,满天星斗,城市的夜空难得看见这么闪亮的星海,特别是在霓虹灯的衬托下。
    身处高层,一到夜晚,过往的风都变得格外呼啸。
    “我说你居然连这事儿都瞒着我,”容恒似乎真来了脾气,烟也不要他点,直接从程令时手里将打火机抢了过去,因为风大,他手掌半握着,挡住过来的风。
    打火机的火苗被吹的来回晃动,最后到底将烟给点上了,猩红的光点在手指间闪动。
    “你都说了金屋藏娇,”程令时低垂着眉眼,唇齿着间叼着烟,手都没拿一下,咬着吸一口,再慢悠悠往外吐,身上那股子浪荡又痞懒的气质,简直绝了。
    也就是邬乔没在这里,要不然只怕她也要大跌眼镜。
    容恒回头,明知道从这儿压根看不见邬乔的房间,还是忍不住问道:“你们在一起了?”
    “要不然呢。”程令时睨了他一眼,低笑道:“你以为我是那么随便的人。”
    没在一起的姑娘,怎么可能出现在他家里。
    容恒这会儿似乎缓过神,他望着程令时说道:“看不出来啊,我还以为你这狗脾气,注定是单身一辈子的命运呢。”
    程令时知道他这是故意讥讽自己,也不恼火,慢悠悠的伸手将烟从嘴边拿了过去,转头望着他,淡笑道:“那是你,我可没有呢。”
    两人沉默了会儿。
    就听一个慢悠悠的声音在夜色中响起,语气一如既往的懒散欠揍:“我可是有人要的。”
    “……”
    不过容恒这次难得的没跟他杠上。
    “说真的,我一直以为你会一辈子的不婚族呢,特别是你家的那事儿,像我们这样的家庭,”容恒嘲讽一笑,大概也觉得这个话题太丧,立即转头问道:“你说爱一个人什么感觉?”
    他们这样的人,打小就受家庭的影响,看惯了身边的那些分分合合。
    相较于所谓的爱情,身边很多长辈的婚姻因为利益结合,反而会更加牢固。倒是因为爱情结婚的,没几个落得好下场。
    程令时的父母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两人相识于大学,爱的轰轰烈烈,当初不顾所有人的反对,都要结婚在一起。他父亲甚至为了他的母亲拒绝了自小订下的婚约,两人山盟海誓,矢志不渝。
    只可惜,爱的越热烈,到最后分崩离析时,也就越惨烈。
    不仅是他,容恒也是一样。
    他们生在名门,本该锦衣玉食,生活美满,可是掀开外层光鲜亮丽的袍子,里头的龌蹉与恶心,是外人所不得窥见的。
    程令时和容恒走到了两个极端,一个是身边从没有女人,一个是身边女人不断。
    从一开始程令时确实不相信爱情,因为他眼睛看见的,耳朵听见的,都在告诉他,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不真实的东西,它只是脑子里多巴胺分泌的物质,会造成短暂的欺骗,让你误以为爱情可以天长地久。
    就像从树上采摘下来的鲜花,一开始所有人都被它的娇艳欲滴吸引。
    但是渐渐,花朵枯萎,心底的渴望和占有也跟着消失。
    然后爱情就这样短暂而快速的结束。
    程令时深吸了一口气,仿佛要将烟吸至肺部,他轻声说:“不知道。”
    容恒震惊的朝他看了一眼,突然被狠狠呛了一口,他连连咳嗽。在他的震天咳嗽声中,程令时再次开口说:“但我正在学。”
    没人教他怎么去爱一个人。
    所以他想要,慢慢去学。
    学着爱一个姑娘。
    靠近阳台的那个走廊拐角处,一个身影安静靠在墙角,突然眼角有一滴泪落下。
    邬乔本来不是想偷听,只是怕他们两个发生什么争执。
    结果却听到两人的这一番对话。
    她突然好想知道,关于他的一切。
    *
    容恒虽然知道他们在一起的事情,但是他知道程令时和邬乔的心思,都不想在公司太高调,也就帮着保守这秘密。
    要是平时采访这种小事,他确实是自己就决定了。
    但是现在他也得考虑邬乔的心情,毕竟这可是自己哥们认定的姑娘。
    好在邬乔对此也是没有丝毫意见,反而在容恒跟她聊完之后,认真说道:“容总,其实这种事情你不用跟我商量,您是老板直接决定就好。就资历来说,在我之上的还有青瓷和高岭他们,就算没有杨工,也轮不上我的。”
    最后是容恒一脸震惊的点头。
    等把人送走之后,他望着邬乔的背影,突然啧了下。
    怎么最后这两个搞办公室恋情的,各个大义凌然,都是一副公私分明的模样。
    他成小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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